长沙市“四零”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5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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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四零”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有效降低疫情影响稳定经济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加强全市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促进企业供需合作、互通有无,鼓励出口产品转内销,构建以国内市场为主体、国际国内市场相互促进的消费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化导向,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原则,围绕破除企业间产品、技术、服务等信息壁垒,以促进企业间互相增信、大中小微企业产能相互加持、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为目标,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生产,为企业发展降本增效,进而保障全市经济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销售端、采购端的生产前沿,重点围绕产业链创新融合,促进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不断整合企业生产供需信息,以“零障碍、零仓储、零物流、零损耗”为发展目标,服务企业生产发展。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智慧物流体系,提高供应链标准化、信息化、协同化水平,促进供应链发展提质增效降本,推动上下游协同发展和资源整合,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创新模式推进园区供应链重构发展,实现补链强链延链。

        三、工作举措

        (一)整合供需信息,优化配置生产要素

        聚焦企业生产所需的物料、产品、技术、服务等,以降低企业生产性成本为目的,着力破除信息、技术、物流等生产要素在企业与企业、行业与行业、产业链与产业链采购之间的壁垒。通过情况摸底、走访调研、座谈交流、企企对接等方式,对企业产品供需的价格、标准、规格、产能和专利技术等信息进行整合梳理,加强产品适配。通过行业协会、技术论坛等方式实现产业链深度融合,将协同合作融入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实现企业、行业生产的全流程产品配套。同时长沙高新区、各区县(市)应有导向性的鼓励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共享采购资源,让中小微企业享受更多市场红利。( 牵头单位: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产业链办公室等)

        (二)畅通采购渠道,搭建产品供需信息库

        以“四零”采购模式为依托,在整合供需信息的基础上建立“长沙市‘四零’采购产品供需信息库”,由有意愿的供需企业自行填报,通过信息库管理方梳理归类对外发布。(牵头单位: 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产业链办公室等)。以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等重点产业为试点,对产业各个环节生产所需的设备、产品、原材料等进行适配并组织开展采购对接,将形成的合作模式辐射至生物医药、先进储能、环境治理、航空航天、人工智能、5G应用、装配式建筑、轨道交通、物流等产业链,做到信息全覆盖、产品全适配、渠道全畅通。(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产业链办公室等)

        (三)建立采购模式,促进市场协同合作

        针对域内优质产品,长沙高新区、各区县(市)应及时整合企业生产的临时需求、集中需求、季节性需求等,通过信息适配、专场对接、智慧物流等对区域内采购进行全流程服务,提高供应链标准化、信息化、协同化水平,促进提质增效降本,实现园区产业链的强链补链。促进企业相互采购,定期组织供需对接交流会、产品推介洽谈会、营销渠道共享会等,增强企业互晓、互信、互生;发挥产品信息库精准、全面、便捷的优势,引导域内外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促进更多域外企业向内采购依托“四零”采购模式,对存在规格标准相近、需求相对集中且企业难以满足的采购需求,及时组织采购渠道共享对接,以集中采购的形式增强整体向外采购的竞争优势。(牵头单位: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产业链办公室)

        (四)优化服务升级,营造产业融合生态

        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充分发挥新一代智慧信息技术和产业集群优势,不断完善各区县市供应链公共服务在线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四零”采购线上线下展厅,做好产品采购后续的信息整合和跟踪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公司构建产品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产品供需对接、产销衔接和产品销售,畅通企业供需对接渠道。( 牵头单位: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产业链办公室)。及时汇总“四零”采购合作成果,通过组织企业集中签约、企业上下游产品营销渠道共享、产品发布推荐交流会等不断推广“四零”采购合作模式,营造企业互相合作、共生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及市直相关单位、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产业链办公室)。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牵头制定相关产品、技术、管理、数据、指标等关键共性标准,提高供应链协同和整合效率,不断完善产业供应链体系。同时,针对在采购公开发布会及专场供需推介会上已签约或达成协议意向的项目,定期跟进项目进度,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阻力障碍,协调各项目参与方一边优化工作流程,-边做好疫情防控,确保项目防疫两不误。( 牵头单位: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产业链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四零”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为常务副组长,发展改革委主任为副组长,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市发展改革委,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二)完善政策支持

        在遵循上位法的前提下,优化调整《长沙市政府采购两型产品认定办法》(长财企[2017]12号)、《长沙市工业企业采购本地配套产品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工信政策发[2020] 31号)等文件,促进企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等)

        (三)强化评估保障

        积极推广“四零”采购模式,发挥各区县(市)、园区积极性。按长沙高新区+9区县(市)的模式进行编组,其它国家级园区、省级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纳入各区县(市)评估范围。将“四零”采购模式工作成效及产品梳理、平台搭建、年业务量、企业感受度、活动开展等具体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等评价的特色亮点工作,促进供应链发展提质增效降本,推动.上下游协同发展和资源整合,实现补链强链延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