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重型车用发动机与汽车车载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3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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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重型车用发动机与汽车车载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 【颁布日期】2015-07-23
  2. 【时效性】
  3. 【实施日期】07/23/2015
  4. 【文 号】环办函[2015]1204号
  5.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重型车用发动机与汽车车载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8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纪亮
  通讯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3998
  电子邮箱:jiliang@craes.org.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电话:(010)6655621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重型车用发动机与汽车车载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
          
3.《重型车用发动机与汽车车载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