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2015年度全省制造业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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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工信局、园区产业(经发)局: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推荐2015年度全省制造业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的通知》(湘经信科技〔2015〕509号)要求,我委决定组织申报2015年度全省制造业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是在2015年完成的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重大创新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l、技术创新突出: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行业)主导技术和产品,解决了产业(行业)发展中的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水平属于国内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成果直接为转化为生产力,年度新增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

    3、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技术创新成果突出,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辐射和扩散能力,能较大提高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推荐办法

    各区县(市)工信局、园区产业(经发)局负责将通知转发给辖区内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企业填写《2015年湖南省制造业技术创新标志性成果推荐表》,表格收齐后于12月4日前将《推荐表》及附件纸质材料一份(含电子版)报市经信委科技处。对入选的标志性成果省经信委将颁发证书并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发布、推介、宣传。

    联系人:刘成江 电话(传真)88666024

    邮 箱:40065423@QQ.com